交行上半年净利同比增12%
导读:昨日晚间,交通银行率先在五大国有银行中公布了2013年中期业绩。上半年交行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48.27亿元,同比增长12.02%。
在金融脱媒、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交行董事长牛锡明近期提出由“资产持有型银行”向“交易型银行”转变的战略,这也使得交行成为新金融环境下、五大行中较早提出战略转型的银行。
而昨日业绩说明会上,交行管理层又透露,为此该行进一步完善业务板块化经营组织架构,增设了金融机构业务部、金融资管部等部门,同时强化贵金属交易、大宗商品等业务。希望相应业务的利润比重、收益占比等能持续提升。
经营效率持续提高
在体现经营效率的一些核心财务指标上,截至6月末,交行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年化平均股东权益报酬率分别为1.27%和17.95%,较上年全年分别提高0.09个和0.04个百分点;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2.39%和2.56%。交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57176.02亿元,较年初增长8.42%。
截至6月末,交行减值贷款率为0.99%;拨备覆盖率达到222.92%;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8%和10.14%,符合监管要求。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计算,存贷比(本外币)为74.44%。不良贷款余额316.67亿元,不良贷款比例0.99%。
交行董事会昨日还审议通过了聘任彭纯为交行行长的决议,尚须报银监会核准。同时,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赴港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债券、以及香港分行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美元等值欧洲中期票据等决议。
对冲息差收窄压力
受2012年两次降息政策滞后影响,以及央行放开贷款利率、存款竞争加剧等大背景,银行业普遍面临息差收窄的压力。
上半年交行净利息收益率为2.56%,在总体平稳基础上,同比略降了5个基点。而翻阅交行半年报发现,应对息差收窄的冲击,该行已在优化资产结构方面进行了调整。
首先,信贷资源继续向个人贷款、中小微企业、中西部地区等定价水平高、综合收益多的领域倾斜。而对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以及“两高一剩”行业贷款则实现了逐步退出。同时,在金融市场业务方面,交行上半年证券投资收益率为3.70%,在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而在今年第一季度,交行证券投资收益率为3.62%,在五大行中最高。
打造有影响力的交易型银行
在经济增速放缓、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兴起等诸多挑战之下,交行于五大行中较早提出了战略转型。新任交行董事长牛锡明近期对媒体表示,交行要实现由“资产持有型银行”向“交易型银行”的转变,从“做存量”向“做流量”转变,积极介入货币、债券、外汇及衍生品交易,扩大非信贷资金运作渠道和规模。
昨日交行管理层表示,在保留和强化原有金融市场部业务的同时,还增设专门的金融机构业务部,专为各类金融机构、同业等提供服务;此外,还新设金融资管部,为一级部门,从事代客理财业务;而副一级部门级别的贵金属交易中心,也在强化之中。
“我们希望未来这些板块会非常有影响力。”交行副行长于亚利说,这体现在人民币和外币业务的交易量、银行产品和业务创新速度,以及债券和存放同业等指标上,同时也希望其收益占比、利润比重都能获得提升。
【风控为先】交行转型中踏准资金收放节奏
五招“拆弹”流动性风险
6月末的资金利率跳升让市场意识到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甚至比信用风险更具杀伤力。而流动性管理也是交行作为“交易型银行”的风控基石。于亚利昨日介绍了该行五招“拆弹”流动性风险。
第一,是形势预判:5月份资产负债部就调配各部门研判市场形势,作出准确预期;第二,是头寸监测:交行启用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对资产期限、头寸缺口做到“每天滚动监测”,且要监测到未来一个月期限配置中的头寸需求。该行据此针对性“该出钱就出、该拆借就借、该吸收存款就吸”,于亚利说。
第三,是安全底线意识:在外部资金紧张时,在2%已经充分的超额备付率上再加0.5~1个点。“6月份整个月超额备付率都在2%以上”,交行资产负债部总经理范建学告诉本报。
第四,是在资产配置中设置有弹性的、可及时变现的资产,作为“安全垫”;第五,是建立流动性应急处置预案。作为一旦出现应急状况下的总指挥,于亚利说:“应急状态下将调动资产负债部、金融市场部、营运部等协同运作,预案里的关键人物手机要实时开通。”该行每年进行1~2次预案演练,虽然到现在为止,该行并未用过这“最后一道防线”。
在流动性安全的基础上,“交易型银行”要求“做大流量、做出效益”。于亚利称,对于内部指标安排,从总量上,目前该行债券量9700亿人民币、同业存放和拆借超15000亿人民币,“未来还将逐步上升”;从收益占比上也将有所提升,虽然“资金市场资产配置收益率属于中档,比贷款低,其优势在于把量做大,消耗资本较少”。
【交行改革进行时】彭纯接任交行行长
“行里从前形容彭行有四个关键词:‘少壮派’、‘改革派’、‘技术派’、‘低调派’。”某交行管理层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了对彭纯回归的欢迎之情,“如果从别的机构‘空降’行长,新领导难免要把各条线、部门、分行都摸一遍,先花上一年半载来熟悉业务,才能推行他的战略部署,但彭行对交行足够熟悉,对新职位磨合期会较短。”
“二次改革”提速
1962出生的彭纯在交行工作16年期间历任乌鲁木齐分行、南宁分行、广州分行行长,交行董事、行助,副行长。他之所以给业界留下“改革派”印象,是因为在交行的上一轮改革中,他曾是推动交行重组、引资、上市的一员功臣。
上述总行管理层人士透露,在交行全球路演公开上市过程中,彭纯就担有具体实施重任;在引入汇丰战略投资者的过程中,彭纯也做了大量实质性工作。
本世纪初,交行以其独特的“自费改革”模式成为了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中的先行者、“弄潮儿”:在其他四大国有银行改革方案未定之际,交行已主导设计出了领先方案,将改革思路从财务重组扩展至包括引入战投、上市、完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在内的成套综合方案。
用彭纯当时的评价来说,这是一套整体改革方案,主要有“三个步骤”。这“三个步骤”正是日后具有样本价值的“财务重组、引资、上市”三部曲雏形。
也正是因为有着大刀阔斧改革的思路和实战能力,彭纯被相中接替谢平担纲汇金总经理,于2010年4月离开了交行。在汇金的三年来,彭纯应对了农行上市的挑战,光大集团将近十年的重组亦落下帷幕,汇金由控股光大银行转控未来的光大金控的方案被认为是双赢的解决之道。
有观点认为,视角换位在银行的投资方,彭纯更能理性看清改革对于银行业发展的价值,而控股光大金控的方案,或许指明了金融混业经营的未来方向。
如果说彭纯作为功臣的“一次改革”使交行在上一轮股改中获得先机,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着手推进的“二次改革”,则是要从组织架构、产品创新、集团一体化管理战略等方面推动交行创新。
“彭纯是这方面的专家,他的回归能让‘二次改革’进行得更快更好。”上述总行管理层人士说。
【半年报带来的启示】商业银行第四十三条军规之辩 混业经营诉求升温
近日,国务院批复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的请示》,同意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这一监管制度的确立,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预期再度升温。
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对于混业经营的诉求也在不断升温。
日前,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商业银行净利润为753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900多亿元,同比增长13.83%。而在2012年上半年,这一增长数字为23.3%。
早在今年3月,时任招商银行行长的马蔚华与光大银行董事长唐双宁便不约而同地在其“两会”提案中呼吁,全国人大应该尽早将修订《商业银行法》列入立法计划,以便完善外部法律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进程。
利润预警 混业经营诉求升温
马蔚华在其提案中称,随着金融脱媒进一步加剧、利率市场化实质推进,中资商业银行利息占比逐年降低,经营面临挑战。如果国内中资银行不能尽快实现转型,拓宽经营领域,将影响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马蔚华的担忧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随着上市银行中期业绩报告的渐次披露,商业银行生存环境的变化已非杞人忧天。从已经公布中报的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来看,其利润增速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
但值得注意的是,商业银行的盈利结构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信贷类净利息收入等传统业务利润增速趋缓的背景下,以投资银行为代表的混业经营业务却增势明显。并且,不少银行控股或参股的金融子公司表现也颇为抢眼。
从招行刚刚公布的中期业绩报告来看,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62.71亿元,同比增加28.97亿元,增幅12.39%。与招行2012年25%的利润增速相比,已经“腰斩”。
而已经公布半年业绩的其他几家银行也难逃“减速”的命运。例如,兴业银行去年年中的净利润增速为39.81%,今年为26.52%;华夏银行去年同期净利增速为42.36%,今年则降到20.14%;浦发银行去年年中的净利增速为33.49%,今年仅为12.76%。
而相比之下,不少商业银行的金融子公司则表现出众。
以兴业银行为例,其中报显示,在报告期内,兴业银行与中海集团共同发起设立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信托、兴业基金又分别设立全资子公司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化经营接连布局。
此外,兴业银行原有几家金融子公司的表现也颇为抢眼。中报显示,兴业信托上半年实现净利润5.41亿元,同比增长76.48%。兴业金融租赁半年末资产总额474.96亿元,较年初增长17.8%,净利润同比增长32.3%。
推进依旧困难重重
一家股份制银行私人银行部主管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尽管混业经营的审批仍未完全放开,但实际上金融行业内的混业经营格局早已经悄然成型,无论是银信合作、银保合作还是银证合作,其实都是以银行为核心的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
“但这些创新实践均未能在现行法律中得到准确体现,所以此前也有不少银行家提出要修改《商业银行法》。”该人士认为,随着混业经营的发展,相关监管制度和法律的完善迫在眉睫。
“以近几年高速发展的银信合作业务为例。”上述股份行私人银行部主管表示,受“8号文”的冲击,银信合作在今年二季度以来有所下滑,但尽管如此,截至今年二季度末,银信合作余额仍有2万多亿元。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1.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
2.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
3.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