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9000万揽入青海力诺

2013-08-08 21:59:25 来源: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萧童) 在经历了一波三折之后,备受市场关注的江苏旷达收购青海力诺终现柳暗花明。
  经过几日短暂停牌,江苏旷达8日发布收购股权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司将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以9000万元价格收购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力诺”)持有的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力诺”)100%的股权。
  回顾此项资产收购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在今年6月5日公布收购计划后,由于交易双方多轮磋商未果,8月初公司收到了山东力诺决定终止合作的《工作联系函》。考虑对二级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江苏旷达不得不在8月5日晚间发布终止收购公告,宣布解除公司与山东力诺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但由于收购并未真正终止,双方仍在协商中,公司随之申请股票从6日起停牌至今。
  公司今日公告显示,双方在8月6日停牌当日就已达成一致,正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已从当日起开始生效。
  根据该协议,交易双方同意以2013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青海力诺在基准日的资产总额为6.99亿元,负债总额为6.09亿元,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的对价为玖仟万元整。但在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对负债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双方约定,包括此前已支付的800万元预付款在内,旷达电力已于8月6日协议生效日向山东力诺支付了7800万元首笔支付款,剩余部分将未来三年内分批支付。协议规定的交割日为8月15日,山东力诺将协调青海力诺在交割后90日内完成青海力诺股东变更为旷达电力的工商变更登记。在此期间,青海力诺将由转让双方实行共同经营管理。
  作为国内汽车内饰面料生产领先企业,随着近年来整个汽车市场的增幅大幅下滑,江苏旷达汽车面料主业已不可能为公司带来快速的增长。在此情形下,公司制定了向拥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新能源领域拓展的发展战略,并确定了由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入手的发展思路。
  由于公司从事新能源业务属于跨行业经营,实施收购是公司实现新能源业务拓展最有效的手段。完成此项收购,将推动公司向新能源行业进军迈出坚实一步。
  公司表示,实施此项收购不仅可以帮助公司实施产业多元化的战略规划,进军新能源电力领域,而且其良好的投资回报也将为公司增添新的利润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