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重组案调查完毕 西南证券再领罚单
中国证券网讯 西南证券5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及鞍重股份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主办人童星、朱正贵当天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罚款500万元;二、对童星、朱正贵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西南证券表示,公司对此案涉及的拟处罚金额将全额计入2017年度预计负债,预计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据了解,今年3月18日,西南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在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根据证监会调查,西南证券是鞍重股份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在对标的公司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过程中涉嫌未勤勉尽责。九好集团的财务造假行为导致了九好集团、鞍重股份所披露的信息含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公司于2016年4月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以及《证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述的情形。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童星、朱正贵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前不久,西南证券由于在“大有能源重组案”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收到中国证监会罚单: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000万元,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阳、吕德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梁俊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王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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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 3月10日证监会宣布,九好集团与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被顶格处罚。鞍重股份13日开盘一字跌停,报23.74元,截至发稿成交1161万元。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群)在监管部门的重拳出击下,鞍重股份与九好集团的“忽悠式重组”以失败告终。4月25日晚间,鞍重股份宣布决定终止双方重组,并于4月26日下午15:00-16:00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终止重组说明会。
鞍重股份跌停 “忽悠式重组”遭顶格处罚
中国证券网讯 3月10日证监会宣布,九好集团与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被顶格处罚。鞍重股份13日开盘一字跌停,报23.74元,截至发稿成交1161万元。
近日,证监会组织专门执法力量查办了一起涉嫌以虚增收入、虚构银行资产为手段的“忽悠式”重组案件,并拟对该案违法主体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顶格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10日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对该起企图将有毒资产装进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件情况进行了介绍。
对于该案件,证监会查明了如下事实: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九好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好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2013-2015年服务费收入2.6亿余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同时,为掩饰资金缺口,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并立即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九好集团通过上述种种恶劣手段,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借壳上市之目的。九好集团及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由于稽查执法力量及时介入,此单“忽悠式”重组被遏止在信息披露违法阶段,没有最终得逞,有效避免了有毒资产流入A股市场。
张晓军指出,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已经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对本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至10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鞍重股份“忽悠式重组”告吹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群)在监管部门的重拳出击下,鞍重股份与九好集团的“忽悠式重组”以失败告终。4月25日晚间,鞍重股份宣布决定终止双方重组,并于4月26日下午15:00-16:00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终止重组说明会。
鞍重股份表示,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九好集团作为重组标的已经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行政规章的规定,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和实施的基础,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此外,公司称目前主营业务正常,资金充裕,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前,九好集团拟作价37亿元借壳鞍重股份,上市公司主业将由装备制造转型“后勤托管平台”服务企业。不过,随后鞍重股份就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九好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2013年到2015年服务费收入2.6亿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等等。通过上述手段,九好集团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
对此,在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负责人中,证监会对郭丛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宋荣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恒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