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七项行业信披指引 大幅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2015-07-07 08:33:22 来源:中国证券网

  更充分准确揭示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7月6日,上交所对外发布第一至七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行业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新增电力、零售、汽车、医药行业指引,并大幅修订了现行房地产、煤炭行业的披露要求。此次颁布的七项行业披露指引重点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经营性信息,充分、准确地揭示公司投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了多角度的“立体透视镜”。

  大幅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上交所网站显示,此次征求意见的信息披露指引共七项,第一号为一般规定,第二至第七号则分别对应房地产、医药等六个不同行业。所发布的内容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房地产、煤炭的行业指引早在2013年底就予以发布,此次为修订完善;二是电力、零售、汽车和医药四个重点行业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为新制定;三是将行业信息披露的共性要求提炼出来予以集中规范,拟定行业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

  据介绍,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七项行业信息披露指引,重点针对所在行业的经营特点,从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定性与定量、价值与风险等多角度制订要求,明确行业关键指标及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标准,旨在切实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时,现有的信息披露要求侧重于公司常规经营事项,对具体行业的经营风险信息关注不足,也不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潜在风险。例如,因前期相关矿产品种及价格的上涨,市场炒作具有境外矿业概念的公司,但忽略了具体矿业资产相关的储量内涵、境外矿业开发限制等风险因素。因此,上交所在本次发布的行业披露指引中,重点增加了与经营风险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在本次发布的行业指引中,对上市公司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的内容表述、语言运用等也进行了具体规范,要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于今年初全面推进分行业监管各项工作。此次发布的七项指引,正是分行业监管实践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此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据介绍,后续上交所还将在持续评估和总结前期行业信息披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定期修订完善现行的行业指引,新增其他重点行业指引,逐步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规范体系。

  引入“不披露即解释”原则

  具体看,一般规定明确,上市公司应按照证监会公布的公司行业分类归属,适用上交所所制定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主动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此外,综合考虑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和披露成本,一般规定分三个层次对行业经营性信息的披露内容作了规定。一是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对行业宏观影响因素、市场环境状况、公司自身商业模式及经营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分析;二是上市公司实施与行业特点相关的重大事项,或有关事项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亦应当以临时报告形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是鼓励上市公司根据所在行业的经营特点,自愿性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统计指标及关键经营业绩指标,以及息税前利润、自由现金流等非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影响公司价值判断的关键指标等。

  一般规定还引入“不披露即解释”原则。对于未按照行业披露指引要求披露信息的公司,要求其向市场和投资者解释无法披露的原因。一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未按照行业披露指引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的,应当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解释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的原因,并予以特别提示。据了解,此举旨在对消极回避行业经营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适度形成压力。

  多角度立体透视各行业

  除一般规定,具体到各个行业层面,不同行业的指引也结合实际情况,做了不同规定。

  例如,电力行业公司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影响巨大,同时存在资本投入大等经营特点,且电作为主要产品,具备一定的特殊性。相应的,外部环境、政策影响、以及与发电售电和资本开支相关的行业经营性信息是反映公司价值和风险的关键内容。上市公司关于这些关键要素的披露,无疑将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形成重要影响。基于上述情况,上交所在电力行业指引的制定中,重点强化了行业内上市公司关于政策变化、装机容量、电量电价、厂用电率、资本开支等经营方面的披露要求。

  同样,为便于投资者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上交所在零售行业指引中,也着重结合行业运作方式和营销渠道日益复杂化、综合化的发展趋势,以及不同业务模式下经营风险和盈利模式迥异的特点,对上市公司营销网络分布、业态、店效、商品品类等行业经营性信息,提出了具体的披露要求。

  汽车制造业伴随近年来宏观经济因素、环保政策、人均保有量高速增长等因素的变化,行业逐渐进入饱和状态;同时,行业内的新型业态,如新能源汽车、车联网技术等,使汽车行业出现了一些新变化。针对汽车行业现阶段供需格局,以及行业内上市公司积极探索新型业态的发展形势,上交所在汽车行业指引中,强化了行业内上市公司关于自身研发能力、产能状况、发展战略等经营信息的披露,并对新车型上市、重大订单、召回计划等行业特有信息的披露要求作了细化规定。

  此外,我国医药行业的政策属性亦相对较强,医药公司的经营情况受医改政策、医保支付、药品招投标、药品审批、药品降价、环保安全政策、产品责任等的影响极大。加之医药行业专业性强、研发高投入、高风险等特点,行业披露指引重点强化了上市公司关于国家政策影响、新药研发注册、主要产品产销及纳入相关药物目录等情况的信息披露。

  除上述四个行业外,上交所还在本轮行业指引制定中,结合行业具体特征,对现行房地产、煤炭行业的披露要求也进行了大幅修订。总体看,上交所本次推出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从宏观影响到市场变化,从商业模式到具体经营,为投资者提供了多角度的“立体透视镜”,并且扼其要害,紧密结合不同行业的特点,全力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差异化和个性化、有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