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首发申请过会 鑫广绿环暂缓表决

2015-03-11 20:42:55 来源: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 证监会网站11日晚间消息,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过会,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暂缓表决。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1、2008年10月1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妹夫吴迪以实物资产(机器设备)向发行人前身辽宁福鞍铸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700万元。本次增资涉及的设备由吴迪于2008年10月购买,购买总价1,777万元。请保荐代表人补充说明吴迪不以现金出资而以设备出资的原因以及相关设备的生产使用状况以及购买、增资和交接等具体情况。

  2、2012年至2014年8月期间,发行人部分流动资金贷款系由银行采用贷款人受托方式发放,其中发行人存在通过供应商将借款转回发行人的情形,总计涉及金额分别为22,083.22万元、19,820.00万元、10,690.00万元。同时,2012年、2013年,发行人存在开具无商业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况,金额分别为2,156万元和1,135万元。请保荐代表人:(1)补充说明对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得的上述流动资金贷款的实际借款用途的核查情况;(2)针对上述情形,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对其借款的帐务处理、与借款和票据开具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的核查情况。

  (二)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保荐代表人结合发行人与北京兴大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信息)员工人数、业务收入划分、成本费用归集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和大豪信息之间采购业务内部定价、成本费用归集分配的原则和依据,说明发行人和大豪信息是否存在重大税务风险。

  2、请保荐代表人补充说明,发行人与客户是否已在销售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发行人在售后向客户提供其采购数量一定比例的备件,客户可根据实际需求在额度范围内领用。若已做明确约定,发行人是否应据此计提售后服务费。

  3、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就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仅与郑建军先生达成《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及合理性作出说明。

  4、请保荐代表人:(1)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针织横机电控系统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新增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2)结合发行人产品生产流程,说明发行人产能利用率的测算方法,特种工业缝纫机电脑控制系统连续两年产能利用率超过130%的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