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伦置业收购“小散”煤矿

2014-01-06 00:51:51 来源:中国证券网

  天伦置业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天伦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与自然人龙萼春、袁光柱、蔡昌球、唐俊兴、黄吉凤、汪健、陈海光计七家签署了转让煤矿财产份额的框架协议。

  公司本次收购的七家标的煤矿中,除两家全额收购外,其余五家仅收购百分之一或百分之几的财产份额,收购完成后,五家标的煤矿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不具有控股地位。公司本次收购的标的煤矿中,燊达煤矿为生产矿井,矮磴煤矿、黄水沟煤矿、新兴煤矿、文化煤矿、四垭煤矿和大兴煤矿等六家煤矿为在建矿井,其中,矮磴煤矿、黄水沟煤矿、四垭煤矿和大兴煤矿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作为硬性关闭指标处置的煤矿。在建矿井何时能够达到生产条件或按要求如何整合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公告,公司本次收购行为未经专项审计或评估,转让价格为市场协议价格。受让自然人龙萼春所有的福泉市陆坪镇矮磴煤矿100%的财产份额,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00万元。受让自然人袁光柱所有的遵义县鸭溪镇黄水沟煤矿100%的财产份额,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00万元。受让自然人蔡昌球所有的遵义县马蹄镇新兴煤矿6.25%的财产份额,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0万元。受让自然人唐俊兴所有的水城燊达煤矿1%的财产份额,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94万元。受让自然人黄吉凤所有的黔西县文化煤矿1%的财产份额,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0万元。受让自然人汪健所有的遵义市绥阳县宽阔镇四垭煤矿1%的财产份额,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万元。受让自然人陈海光所有的黔西县新仁乡大兴煤矿1%的财产份额,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5万元。公司此次投资总计近4442万元。

  根据贵州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参与煤矿兼并重组的主体企业要按照“减半”原则实施兼并重组及整合关闭,相邻的具备整合条件的煤矿要整合为一个矿权,即主体公司在满足总体产能规模条件的同时,其名下煤矿还要结对合二为一,单体煤矿或整合保留,或整合关闭,或扩界,或扩界扩能。只有照此文件执行,才可以继续推进公司的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才有可能、才有机会得到兼并重组主体资格的确认,否则就是自毁兼并重组之路,前功尽弃。公司的本次收购行为,正是为契合上述文件要求而勉力实施的具体操作步骤,此举对公司最终能否获得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资格将产生决定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