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9个文件

2014-06-06 16:58:14 来源: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为了贯彻优先股试点、投资者保护“小国九条”等规章办法,配合优先股试点实施,证监会将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九个规范性文件。

  本次修订遵循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思路,主要内容包括:1、进一步明确优先股股东权利;2、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3、细化并购重组当中的优先股发行安排;4、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披露等其他内容的修改。

  证监会第五届并购重组委已完成例行换届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第五届并购重组委日前已完成例行换届,本届并购重组委共聘任35名委员,这些委员全部为兼职委员。本届并购重组委新增了市场买方代表,从公募、私募基金中选聘委员,有利于并购市场化改革推进。将进一步完善履职约束机制,督促委员勤勉尽责,并加强社会监督。

  证监会:支持公募创新发展 探索不动产投资基金

  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将在基金法法律法规范围内,大力支持公募基金创新发展,拓展基金品种和投资范围。目前证监会正在制定公募基金参与融资融券、期权、商品期货等业务的规则,探索推出不动产投资基金(Reits)等基金品种。目前,在传统二级市场以外,公募基金可以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公开发行、在证交所转让的债券、股指期货、黄金期货合约等衍生品。

  证监会: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可申请公募资格

  邓舸6日表示,针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证监会正在指导基金业协会分别成立专门的专业委员会,实施差异化自律监管,同时,不强行要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投基金进行证券投资,但支持其开展私募证券投资业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公募基金资格,拓展业务管理范围。

  证监会:九鼎投资股价异常波动属买卖双方自愿行为

  邓舸表示,针对市场对于5月27日九鼎投资股价异常波动情况,证监会通过对该公司查询、股转系统问询等方式,发现上述交易价格是由买卖双方自主确定,挂牌公司没有应披露未披露信息;此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其进行了电话问询,并公布了异常价格波动交易情况公告。与此同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转让实施指引也将于推出,届时对于协议转让的股票进行公告,增强市场透明度。

  证监会:国务院法制办正在汇总私募基金监管思路

  针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思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已研究形成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送审稿,于去年征求了国务院13部委意见,并于今年1月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很快受理了条例,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汇总各方意见。